據新華社北京6月30日電 7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規將正式施行。其中,《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以法規形式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社會保險及工資收入等熱點問題予以明確,是事業單位改革邁出的重要一步。
  日前由國務院頒佈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是中國第一部系統規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規。為適應事業單位改革需要,該條例將崗位設置、公開招聘、競聘上崗、聘用合同、考核培訓、獎勵處分、工資福利、社會保險、人事爭議處理及法律責任為內容,確立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
  在事業單位醫療和養老保險“並軌”問題上,條例也釋放出了明確信號。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條例也對簽訂長期合同作出新規定。按照以往規定,在本單位工作滿25年可以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新條例指出,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可以簽訂長期合同。
  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聯合發佈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將於7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點解決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兩大制度銜接問題。
  暫行條例指出,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以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為界限實行雙向銜接,滿15年的可以從城鄉居保轉入職工養老保險並享受相應的待遇,不滿15年的可以從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保。  (原標題:事業單位及工作人員將依法參加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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