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宋王群,通訊員龔維欽報道:3日,記者從深圳市交委獲悉,該委高速路政大隊對未經許可便開展施工的龍崗區一街道辦開出10萬元的罰單。
  根據惠鹽高速公路公司反映,近期有人未經許可在惠鹽高速荷坳路段橋下空間進行埋設污水管道施工。市交委執法人員調查發現,該違法地點位於惠鹽高速K47+400牛坳中橋橋下空間,違法主體是該工程建設單位——龍崗區某街道辦事處。施工單位在現場進行了深度開挖,造成橋台前護坡滑動下沉,形成嚴重的安全隱患。
  據當事人介紹, 2007年市政府會議紀要要求加快南約河治理,此橋下空間埋設的污水管道工程是南約河治理的其中一個項目。
  高速路政大隊認為,根據《公路法》等相關規定,穿越公路埋設管線管道必須事先經交通主管部門批准,未經許可進行施工即為違法行為。該工程建設單位龍崗區某街道辦事處未經相關許可擅自施工,對公路橋梁造成了嚴重損害,已構成嚴重違法。
  對此,高速路政大隊對該街道辦事處依法開出十萬元罰款的“最大罰單”,並責令建設單位停止施工,立即辦理路政許可手續。編輯:王燕子  (原標題:龍崗一街道辦私自施工 交委開出10萬最大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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